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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309-成功案例分析

发布时间:2018年03月01日 分享到:

  案例背景:

  客户蒋女士,和老公于2016年11月登记结婚,居住于上海。因夫妻双方存在申请前同居不足12个月的问题,来我公司做咨询。经我们的移民律师详细了解情况和分析,确认客户可以申请309配偶签证。2017年5月底递交申请,2017年11月收到移民局补料邀请, 2018年1月签证获批, 历时8个月,快于移民局官网公布的11-15 个月审理时间。

  案子难点:

  申请人和担保人递交申请时,两个人虽都在上海居住,并登记结婚,但从2015年8月彼此相识,2016年11月份两人登记 ,到2017年5月递交签证申请前,夫妻二人都未曾居住在一起,且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或经济往来证明不足。申请人打算2017年6月和老公办完喜酒后再正式搬到一起住,但是希望在此之前能够尽快递交签证。

  解决方案

  针对夫妻同居关系不足12个月,且经济往来证据不足的情况,我们首先指导客户在关系声明信上做文章,通过细腻和详实的描述呈现夫妻双方真实和甜蜜的配偶关系,对夫妻不能住到一起的原因进行合理而全面的解释, 并配上充分支持文件如电话账单,微信聊天记录,旅行照片,及亲属的证言等来辅助证明彼此关系。同时为了能在5月份递交签证申请前证据更充分,我们建议申请人在婚礼筹备期间安排住在一起,并在5月申请前收集并提供婚礼筹备期间各种形式的彼此资金往来,礼品馈赠等证据用于证明彼此资金往来。

  配偶签证虽小,但是也存在因材料及证明不足导致拒签的风险。正因为我们为客户量身定做了可行的材料准备和,申请方案,并在申请和材料准备全程给予专业及详实的法律和文案指导,最终帮客户在无背调的情况下顺利的拿到签证。 感谢客户对我们的信任,我们的专业经验,以及周到细致的服务是xxx女士成功获签的关键。

  客户的获签感言:

  当初决定去澳洲生活后,我和老公去了好几家移民中介咨询,最终选择了澳创,因为前期咨询时,Stacey给了我们很多专业的建议,而且澳创在澳洲也有公司,帮我们办理配偶签证的也是驻澳的律师。之后律师Wendy很详细地告知了我们需要的材料,我们按要求在去年5月把资料递交上去,11月分到了签证官,在今年1月底就拿到了配偶签证,电话或面试都没有,远快于移民局官网上的11月办理时期。很感谢澳创,让我们少走弯路,给的建议都非常专业!